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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征兵报名通知

2016年05月12日 01:2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4月29日四川省征兵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全省普通高校男性在校大学生义务兵征集预分任务的通知》以及攀枝花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兵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特制订医学院2016年征兵工作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对象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执行;应征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2、基本条件: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男性在校大学生,重点征集应届毕业生。(女生由市政府征兵办征集)

3、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16年年满18-22周岁,本科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4、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字[2003]第2号)的通知执行。其中:身高,男青年身高不低于1.62米,女青年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二、鼓励政策

1. 大学生士兵在部队的发展空间及能享受的待遇

(1)取得本科、研究生学历的优秀毕业生,可以选拔为军官。

(2)取得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选拔为军官。

(3) 大学毕业生可以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培训合格的选拔为军官。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为士官。

(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

(6)对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还将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金:2000-4000元。

2. 服完兵役后,还能继续读书

(1)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国家将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3)对于服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将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3.如果不想在部队继续发展,退伍后的出路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选择复学,有如下优待:

(1)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均享受考研加分政策(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免试读研政策(在部队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科生享受专升本、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计划。

(4)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择业就业方面,享有如下优待:

(1)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招生时,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2)全省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不少于10%的工作岗位,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

(3)参加全省事业单位招聘时,享受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4)选招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择优选录。

(5)退役复学后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就业后可直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三、征集的程序

征集在校生入伍工作,按照本人自愿报名、学校推荐、上站体检、政审、定兵、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大学生的政治审查工作主要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学生处武装科具体承办。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和宣传动员阶段(4月20日前)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征兵领导小组,选调体检、政审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构和岗位责任制;

2、召开征兵工作会议,部署征兵工作任务;

3、启动征兵宣传工作,营造参军光荣的浓厚氛围;

4、参加全省征兵业务培训,集中开展教育整顿;

5、发布女兵征集公告,全面展开女兵征集网上报名工作;

6、制定加强征兵工作、提高新兵质量的具体措施;

7、更新预征对象资料,跟踪掌握我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预征对象的思想动态。

(二)宣传报名阶段(5月31日前)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扎实开展征兵宣传动员,搞好适龄青年及其家长思想发动,激发广大青年的参军热情,尽量动员大专以上毕业生报名应征;

2、按年龄、身体、文化、政治条件择优推荐上站体检人员;

3、组织政审、体检人员参加相关的培训;

4、组织适龄青年网上报名。

(三)体检、心理测试、政审阶段(7月1日前)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l、组织我校报名人员初检、初审,确定上站体检人员。于7日10时前,将我校初检初审合格,参加上站体检人员花名册、身份证、毕业证、走访调查表和6张红底1寸免冠照片报东区征办汇总;

2、组织我校初检初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3、组织我校初检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心理测试;

4、根据省征办下发的女兵预征对象名单,组织初检初审,并参加省征办统一组织的体检、综合素质考评和政审;

5、严格按照政审规定,做好政审工作;

6、对参加政审的应征青年做好走访调查工作。

(四)复查定兵和新兵起运阶段(9月30日前)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参加对各军(兵)种的条件兵进行的抽(复)查;

2、对预定新兵进行张榜公布;

3、搞好审批定兵工作;

4、确定优待标准;

5、做好服装发放工作,做到发放准确、基本合身;

6、做好新兵交接,保证新兵按时起运;

7、严密组织新兵运输,防止发生事故。

(五)总结评比阶段(10月1日至9日)

学校武装部向东区征办上报征兵工作总结和相关登记、统计表册。

六、网上应征报名流程

2016年3月1日起应征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之后根据兵役机关安排进行实地初审初检。

七、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大学生中征集义务兵,是提高兵员素质的重要举措,是现代战争的需要,是一项政治任务。辅导员要充分认识在高校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对征兵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高标准完成我院的征兵工作任务。

(二)要全院联动,广泛发动。请各班级按照学员要求召开主题班会,5月20日之前将班会材料(含会议记录和照片)报送医学院学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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