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2016、2017届本科毕结业学生:
根据《攀枝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攀学院〔2013〕50号)文件精神,我校在本学期内安排一次补授位,现将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7年11月21日—12月22日。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到相关学生,按时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者,视为放弃本次补授机会。
二、提供材料
1、学生提交一份授位申请表(见附表)。
2、仅因等级考试成绩未达到授位条件现已通过考核达到授位条件者,直接打印等级考试成绩并签字盖章即可。
3、仅因绩点未达到授位条件,但目前已通过考核达到授位绩点要求者,直接打印学籍卡并签字盖章即可。
4、仅因考试作弊但其他条件全部满足授位条件者,提交相关表彰、竞赛奖励、专利发明的文件,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因未达到相关学院独立设置的授位条件者,请相关学院独自审核并保存相关材料,后将审核材料报一份到教务处备案。
6、提供1张2寸的彩色照片(新华社统一采集版)。
三、授位的相关程序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授位申请及相关材料→各学院审查,打印成绩单或学籍卡→各学院在12月22日统一报送审查结果及相关材料→校学位办复查授位资格→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位名单→统一公示授位名单→校学位办制发证书及数据报送。
附:攀枝花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