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团支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教〔2009〕38号)的通知,结合我校《关于做好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申请程序和办法的宣传,做好学生利用“暑假期间”回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作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填写《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纸质文档一式两份)、《攀枝花学院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鉴定材料》(纸质文档一式两份);
2、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其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已全面升级,实行在线申请、审批。贷款学生可以登录http://www.csls.cdb.com.cn网址,提交申请,并填写《攀枝花学院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鉴定材料》(纸质文档一式两份);获得贷款学生报到以后,高校可以登录http://www.gbms.cdb.com.cn网址进行贷款确认;
3、外省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填写《攀枝花学院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鉴定材料》(纸质文档一式两份);
4、辅导员根据本班货款学生申请表汇总填写《攀枝花学院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明细汇总表》(电子及纸质文档一式一份)于2012年6月18号前将《明细表》(电子文档)以及班级学生填写的《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纸质文档一式两份)、《攀枝花学院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鉴定材料》(纸质文档一式两份)报送医学院学生科,学生科汇总后上报学校资助中心盖章,在学生离校前将《申请表》和《鉴定材料》返还学生回家办理贷款手续;
5、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若有不清楚的,可咨询当地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请各班团支部务必通知到需办理助学贷款的每一个学生。
7、具体办理流程:学生申请——二级学院审核盖章——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章——到学生家庭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有关贷款手续——9月份凭借款合同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确认——凭确认函到学校行政办公楼三楼综合科签章——学校签章后的确认函用特快专递邮寄到学生家庭所地在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把确认函存根送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约两周后到学校计财处查询贷款是否到达——贷款到校后请及时到计财处开据缴费发票——凭缴费发票再一次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
附件:
1、《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攀枝花学院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鉴定材料》
3、《攀枝花学院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明细汇总表》
医学院学生科
20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