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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相关专业学生录取体检要求
2019-05-10 17:14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第二条的要求,患有下列疾病者,医学类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第三条的要求,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1、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

2、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

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

4、斜视、嗅觉迟钝、口吃。

为保障每一名进入医学院学习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我们建议拟报考医学院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为祖国医疗卫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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